女子突然悔婚 “老赖”父亲赖着彩礼不还
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连同法警队的同志们准时出发,围堵“老赖”。
王某的女儿与石某的儿子于2012年自由恋爱,同年11月双方家长为两人订婚,后王某女儿外出打工。临近婚期,王某女儿突然悔婚,也不愿回家,后来双方婚事只好作罢,但王某方拒绝归还定亲的54000元,多次索要无果后,石某将王某告上法庭。王某先是以青春损失费为由拒绝还款,后又不承认双方订过婚,最终在石某提供的媒人证词、购买家电及服装的发票等物证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订婚事实,随后王某又以自己是回族人不能和汉族人通婚为由,声称回族人退婚没有归还彩礼的习俗,无论石某以何为由,最终还是难逃法理。
法官依法宣判,由于给付彩礼行为不是普通的赠与行为,这种因婚约赠送彩礼的行为是我国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王某悔婚,应当归还石某给付的彩礼钱,依法判决王某归还石某40000元彩礼钱。
判决之后,王某不但没有还款,反而全家去往外地打工,临近春节,时隔四年,王某返回家乡准备过新年,干警们得知消息后,早上7时从院里出发堵截“老赖”,谁知恰逢王某外出吃早餐,干警们就蹲守在王某家中。可王某似乎知道了消息长久未归,于是干警们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干警开警车到村外等候,让村民都以为干警已经离开,另外一路干警来到王某家附近隐藏起来,果然警车开走后仅半个小时,王某便偷偷返还家中,被隐藏在附近的干警一举抓获。
王某被抓后,仍然诸多借口,并声称时间太久自己已经记不得欠款这件事拒绝还款,由于王某的不配合,无法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王某被司法拘留,移送淮南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