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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卷烟综合税负预计达65.6%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5)

此外,根据菲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帝国烟草四家跨国烟草公司统计数据,2014年按公司销售价格加权计算世界卷烟平均税负为62.9%,按零售价格加权推算世界卷烟平均税负约为59.0%。综合分析,目前全球卷烟平均税负大致在60%左右。

不过,由于各国税收体制不同、税种结构不同,比较国际卷烟税负,确实存在一个统计口径问题。

在2014年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有效数据的129个缔约方中,有40个缔约方只征收消费税(或产品税)、有23个缔约方只征收增值税、有56个缔约方既征收消费税(或产品税)也征收增值税,有10个缔约方只征收进口关税。

因此,比较国际卷烟税负,不能仅看流转税占卷烟价格的比重。如果只用流转税占卷烟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税负的高低,这对所得税税率水平不同以及缴纳国有资本和专项税后利润的国家而言,显然就不能正确反映其税负水平,而且也不具有可比性。

衡量卷烟税负的高低,比较合理的方式应该按全口径计算,也就是按卷烟生产、批发、零售各个环节向国家缴纳的各项税费总和占卷烟价格的比重来反映。

从我国情况看,在不考虑零售环节税费情况下,2014年我国烟草行业共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9110.3亿元,远远高于国内其他任何行业;烟草税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6.49%,远远高于其他国家2%左右的平均水平。这两个“远远高于”,其实就是建立在我国卷烟税负相对较重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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