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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卷烟综合税负预计达65.6% 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

其中,上缴税收总额8330.3亿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779.8亿元。在上缴税收中,消费税为4867.7亿元,增值税为1655.6亿元,烟叶税为133.0亿元。

而5月10日提高卷烟消费税后,预计今年烟草行业上缴国家财政总额将达到10500亿元左右,其中上缴税收约9600亿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约880亿元。

记者:尽管如此,似乎目前社会上还有声音认为,我国卷烟税负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请您具体介绍一下,目前,我国卷烟税负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水平?

李保江:提高烟草制品税负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减少烟草需求而提出的一条控烟措施。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公约》缔约方,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卷烟税负水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在2012年186个提交有效数据的国家中(其中部分国家没有加入《公约》),卷烟综合税负超过60%的有74个国家,在40~60%之间的有46个国家,在40%以下的有66个国家。这186个国家卷烟综合税负平均水平为49.7%。

另据《公约》秘书处公布的《全球履约进展报告》,2013年提交有效数据的98个缔约方,卷烟平均税负为58.4%;2014年提交有效数据的129个缔约方,卷烟平均税负为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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