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参与A股交易放开 增加两类人员开户资格
证监会拟增加两类人员的A股开户资格: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中国证监会7月8日起就《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扩大外国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的范围。
证监会拟增加两类人员的A股开户资格: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证监会表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和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部署安排,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国人A股证券账户开立政策的请示》,已获国务院原则同意。上述修订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将于8月8日截止。
新增两类外籍人员A股开户资格
实际上,目前我国已允许三类外国人直接开立A股账户:一是取得我国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可以开立A股账户。二是外国人在境内依法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在A股上市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三是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按照稳妥有序、逐步推进的对外开放工作原则,此次证监会主要放开以下两类人员在境内开立A股证券账户:一是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无论是否持有中国永久居住证,都可开立A股账户;二是A股上市公司中在境外工作并参与股权激励的外籍员工也可开立A股账户,而原来仅有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为此,证监会拟对现行有关规定作专门修改。一是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原有规定的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等投资者范围基础上,增加“符合规定的外国人”作为投资者类别之一,并规定外国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的具体办法,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二是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将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范围,从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扩大到所有外籍员工,即在境外工作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也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并可按此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