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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严惩“只荐不保”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上表示,证券公司要真正履行勤勉尽责等责任,从源头上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不能“只荐不保”、一上了之。笔者认为,刘主席讲话释放出来的信号很明确,作为IPO第一道“守门人”,保荐机构如果不能做到勤勉尽责,保荐机构或保荐代表人只拿钱不干活或只签字不干活将得到严惩。

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

今年以来,证监会继续严把审核质量关,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严格实施IPO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反馈、检查、初审、发审等审核流程和审核机制的有机配合,有效遏制问题苗头和“带病申报”情形。

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5月19日,今年证监会共审结IPO企业257家,其中,已核准的IPO企业188家;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的IPO企业24家;终止审查(申请撤回)的IPO企业45家。IPO审结通过率约为73.15%,未通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率约为26.85%。从目前IPO企业终止审查和否决情况看,从严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不过,笔者认为,不能单单依靠监管层来严把IPO审核质量,IPO各个环节的中介机构都应该做到勤勉尽责,特别是新股发行的“第一守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人。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是保荐和承销业务的基石。坚持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是为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基础,也是执业之道,是取信于市场的前提。

近年来,我们看到,监管层对不尽职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开出了不少罚单。业界印象深刻的当属2013年因“万福生科造假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领到了有史以来证监会开出的最严厉保荐罚单,共罚没7665万元,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然而,这种最严厉的罚单也没有止住一些保荐人“只荐不保”的行为,有些保荐机构和保荐人仍然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经有11家投行被证监会点名批评或处罚。主要原因包括欺诈发行、虚假记载、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尽职调查不充分、出具含有虚假记载文件、财务核查存在重大遗漏等。

笔者认为,这种严厉的监管措施,不仅是对背弃保荐责任的害群之马的应有惩罚,也是监管层在向市场释放出信号,那些本应是上市“守门人”,却堕落为利益“分食者”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一旦发现,必将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