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分析正文

*ST博元被宣布退市 ST股瞬间变成烫手山芋

ST股在短短时间里经历多空两重消息的碰撞。在宣布暂缓进行注册制改革之后,ST股的壳资源价值被市场认同,ST股交易趋于活跃。然后,仅仅过了一周时间,*ST博元被宣布退市,ST股的末日来临,ST股瞬间变成烫手山芋。

*ST博元被宣布退市
*ST博元被宣布退市

上交所近日发布公告称,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T博元600656)股票上市。这是A股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具有标杆性意义。

市场普遍认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刚刚上任,就力推强制退市。刘士余表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方向。

这一起退市案例使得市场会联想*ST博元因为违规披露而被终止上市,是否是代表了新的监管层的治市理念,或者说,这是否标志着市场法治化的新起点。如果真的是这样,这将代表市场监管理念的新变化,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将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比如违规炒壳重组、内幕交易、弄虚作假等等。

对于决定*ST博元退市的主要依据,上交所表示,将市场反响强烈、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各方认识较为统一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退市意见》颁布后,上交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明确将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移送公安,作为对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

证监会的调查显示,2011年4月29日,*ST博元公告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亿元,但却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公司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虚增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

2014年6月17日,证监会对*ST博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3月26日,公司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3月31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5月25日,上交所依据《退市意见》和《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决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尽管已被停牌并处在退市边缘,去年底,*ST博元还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位持股仅1400股的小散郑伟斌(公司董事长的同学),将其持有的福建旷宇公司95%股权无偿捐赠。而这笔资产的估值高达8.59亿元,由此引发关于“中国好同学”的热议。

但是,“好同学”也救不了违法的上市公司,*ST博元还是将被终止上市。*ST博元将于3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届时,“*ST博元”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博元”,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

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重新上市不易

对于*ST博元终止上市后是否可以重新上市,上交所的答复是:*ST博元终止上市后,如果满足重新上市条件,可以向上交所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上市规则》14.5.1条、14.5.2条、14.5.3条对此作了原则规定,上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也有具体安排。

申请重新上市有时间间隔条件。

根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规定,*ST博元退市后如申请重新上市,应在其股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提出,也就是至少经过2017年会计年度后,才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上市公司年报通常在第二年3月份左右开始公布,而*ST博元至少经过2017年会计年度后,才可以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也就意味着公司要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后才能申请重新上市,而这一工作至少要在2018年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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