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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发布 现代农业企业迎机遇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围绕垦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发展。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垦区民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农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

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发布
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发布

意见强调,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

意见要求,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上市融资,并积极鼓励农垦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意见指出,鼓励农垦企业通过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代收、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规模经营效益。结合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垦区大中型灌区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工程,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

意见提出,发挥农垦在农业对外合作中的引领作用,农垦是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和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新战略,立足国内产业基础,统筹规划农垦对外合作的目标区域和发展重点。鼓励农垦企业联合,以合资合作和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建立生产、加工、仓储、运销体系。农业对外合作支持政策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倾斜。积极支持农垦承担国家农业援外项目,鼓励农垦企业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消化、利用,不断提高农垦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