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铺路注册制 IPO发行审核将提速(3)
注册制改革正有序开展
“在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环境下,发行审核的体制机制安排如何既能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防范欺诈上市风险,规范拟上市公司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又能有效防范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始终是发行制度改革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张晓军称。
“实践中产生的腐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张晓军称,“这次出台的意见,是我们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和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采取的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
董登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核准制的行政审批,其实质是由监管者代替投资者判断、思考与决策,发行人、投资者及市场没有话语权,证券中介及保荐人的法定责任也形同虚设,A股一级市场的行政化及过度管制,也构成了A股“政策市”基础。
“我的观点是,注册制改革也可以按照中国式改革试点的惯例做法,进行先行先试,可考虑由国务院行政授权,再等新《证券法》通过后,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当务之急就是制度准备。”董登新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实当前我国的金融制度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期也多次提及“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而新三板的分层制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11月19日在某论坛上建议,应该在总结本次股市波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证券法》修订。推出注册制,完善股票发行各相关方责任,明确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自的责任,以投资者人数的多少、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决定信息披露的要求,区分不同层次的市场。
谈及注册制改革进度,张晓军回应称,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扩大资本市场包容性和覆盖面,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序开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正在组织研究与注册制相关的配套规章和规则。
IPO新政:约束中介机构行为
此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从9个方面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规范。而在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不止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同样也担纲了重要职责。例如保荐机构在企业上市前对后者进行辅导,负责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向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并在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此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同样在企业发行上市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事实上,在目前的审核制下,对中介机构的责任约束并不十分明确,出现了一些中介机构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却未能切实履行应尽职责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在规范发行审核的同时,同样需要对中介机构进行规范。那么,当下的IPO新政又在哪些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责任,以及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责任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