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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将到来 一部《证券法》的十六年股市风云(6)

《证券法》的灵魂

“应该坚定不移地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说。

但在股民老张看来,“注册制是一个利空的消息,因为这意味着可能会打破股市的供需平衡,但投资者的普遍看法是,在注册制实行之前,应该会有一拨牛市来助推注册制。”

牛市果然来了,今年4月《证券法》修订案一读之后一个月,中国股市结束多年低迷,上证指数一线冲天至6100多点,但旋即牛熊急转,股市震荡。

“股灾”、救市与修法历史性地裹挟在一起,再次折射出《证券法》从立法、第一次大修以来,行政与法律手段之于股市的纠缠与哀怨。

“印象中救市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做,立法部门没有参与。主要是证监会和央行运用相关的政策予以调整,但这些方式和手段是否需要通过立法机关批准或是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值得思考。”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天虎告诉记者。

“注册制能从根本上消除IPO核准环节的权力寻租现象,降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风险,彻底消除公众对证监会为潜在失信企业予以信用背书的误解。”刘俊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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