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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套路贷最新消息:套路贷构成什么犯罪?

2017套路贷最新消息:“套路贷”团伙,此类犯罪团伙近年来大量出现,以“小贷公司”为幌子,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榨取市民群众巨额财产。

2017套路贷最新消息:

近年来,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市民群众合法权益,俗称“套路贷”。

套路贷构成什么犯罪
套路贷构成什么犯罪

犯罪嫌疑人尹某伙同公司员工冒充“放贷人”并通过“套路贷”的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经缜密侦查,一举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尹某等8人。

沈女士因创办公司急需大量资金,需要借款1000万元。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尹某。尹某一口答应可以提供融资服务,但是要分批借贷。急于用钱的沈女士当即与尹某签订了第一笔27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期3个月,月息3%。

同年8月,再次由尹某出资,指使高某冒充“放贷人”与沈女士签订24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3个月后合同到期,但是沈女士因资金紧张无法偿还债务。这时,尹某提出,可以为沈女士介绍新的“放贷人”,只要把之前的两份合同“打包”,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就可以将之前的合同进行“平账”。

同年11月,尹某指使高某以“平账”为由,将之前两份合同连本带息进行“打包”,与沈女士签订了新的总额近53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尹某又以计算复利为由,将合同金额抬高至570万元,借期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