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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贷骗局最新消息:受害者维权将困难重重

培训贷骗局最新消息:目前,不良校园贷因“裸贷”“高利贷”等问题,已经进入强力监管和整治阶段。然而,另一种专门面向求职大学生的贷款——“培训贷”,正成为新的乱象。

培训贷骗局最新消息:

培训贷骗局最新消息:“求职少年李文星之死”引起社会各界对打击传销的重视。近日,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专项整治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招聘、介绍工作”背后,不只有传销骗局,还有一类专为大学生挖好的陷阱——“培训贷”。

培训贷受害者可以维权吗
培训贷受害者可以维权吗

所谓“培训贷”,就是培训企业与信贷机构合作,由刚毕业的大学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培训费”,“培训费”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学生无需出钱就能接受“培训”。部分信贷机构为了牟取高额利润,可能存在放宽对贷款人资质、身份的核实,进而诱导大学生进行分期贷款。

信贷机构将“培训费”打给企业,这一过程虽然标明了利息,但贷款过程中还有高额的“咨询费”“服务费”等,这些钱都由大学生个人承担。此外,一旦大学生接受“培训”,信贷机构放了款,这些大学生刚刚毕业尚未就业就已背负了贷款。

受害者维权将困难重重

学员与借贷机构的借贷条款是合法有效的,学生的贷款需要依约偿还;至于学生交给培训机构的学费,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并无办学资质、承诺的毕业后薪金水准未达到等。

“这种‘培训贷’可能涉及合同诈骗行为。单从民事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参加培训者要想取回已交纳的培训费,要么解除合同,要么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的解除,主要涉及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周云向记者介绍说,申请解除合同需要注意几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培训提供方是否有欺诈行为。其次,在合同签订阶段,培训提供方是否有夸大宣传,构成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