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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最新消息:泄露乘客信息将罚款1万元以下

网约车最新消息:《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由省法制办公正式发布,同时征询公众的相关意见。此次修订最大变化就是将网约车采用与出租车一样的管理范畴。此次送审稿中,要求网约车必须持有营运证,而网约车的司机不仅有从业资格证,还需要至少3年的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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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最新消息: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退出经营的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根据规定,申请网约车从业资格的司机,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从事经营的车辆应是车籍在服务所在地的7座以下乘用车,即本地车,也就是说外地车不能从事网约车服务。同时,网约车的车辆使用性质须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上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内安全监控视频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按照规定购买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

还规定了网约车的平台公司与驾驶员违法泄露或是使用乘客个人信息的,则由公安与网信等各部门依照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如果使用或是泄露乘客信息,对乘客造成损失那么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