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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常见的4个误区

有许多对贷款不是很了解的朋友,虽然有资金上的问题想要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但也有的朋友不敢贷款,那是因为自己对贷款不了解,所以难免有一些误区。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房屋抵押贷款常见的4个误区。

1、已经抵押的房子就不自己的了。房子虽然抵押了,但并不代表这个房子就归银行了。银行拥有的是债权,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而房子的居住权和使用权由产权人界定,也就是说,你自己住或者拿去出租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要你以后还清银行的贷款,你的房还是你的房,并没有什么改变。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还贷怎么办呢?会立马拍卖房子吗?有一两次逾期,没问题,及时补还就可以了。如果逾期连续超过3个月,银行肯定会进行催收,催收无果才会考虑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银行才能拍卖房产。而且这周期也会比较长,一般银行要起诉一个客户,从准备资料到法院开庭至少得半年左右的时间。从逾期开始算,前后加起来怎么着都得1年左右吧。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借款人有还款意愿,并且有还款事实,还是可以和银行协商取消起诉的。

2、有房就可以申请房屋抵押贷款。你有这么大心,银行可没那么大胆。很多人刚接触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都以为只要有房就能贷。银行对于房屋是有要求的,比如说房屋的产权、房龄、面积、评估价等等。

3、没房就不能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没想到吧,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自己没有房子怎么申请抵押贷款啊?这个我们可以从房屋抵押贷款的定义来说——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是的,你没有看错,还有个“第三者”,也就是说只要你征得他人的同意,也可以用别人的房屋抵押贷款。比如你的父母,你的亲朋好友,只要别人愿意让你用来抵押贷款都是可以的。前提是别人愿意啊。

4、有贷款的房子不能再抵押了。对于我等穷人来说,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那么在银行的房贷还未还清,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否做抵押贷款呢?答案是yes。

总之,各个贷款机构对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有不同的要求,大家想要顺利获得贷款,要多做功课,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