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有4个新变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社会保险每年也都会有一定的变化,不过也都是在为方便参保人、提升参保人权益的基础上变动。因此这也告诉我们要经常关注一下当年社保的具体变化,才能够让自己少走弯路!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2020年社保有4个新变化。
1、免征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保费。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严重滞缓,很多企业都陷入发展困境,更是有很多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公司难逃破产风险。为此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其中三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2、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政策。疫情之下,很多人都面临失业窘境,然而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中规定,在2020年3月-12月底,部分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领取6个月。如果你失业金领取期满仍然没有就业,或者正处于失业状态却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很好的解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安定。
3、企业职工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具有强制性,但目前还是存在很多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有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协定的,有借试用期名头而少交社保的,还有用多发工资来代替社保费用等等,诸如此类逃避社保缴费的行为。然而从今年11月1日起,全国多个省市的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代收,先由人社部、医保相关部门核定缴费金额,再由税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征收;另一种是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就是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保费。
4、年底实现养老金省级统筹。随着我国养老金统筹层次的提高,养老基金统筹账户将会更加充裕,能确实保障每一位退休老人按时享受养老金待遇。即便一些经济贫困,或者社保缴纳人数比较少的市县,出现养老金不够发放的情况也不用担心,养老金省级统筹可以实现养老基金互助,以丰补歉,确保各地养老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
以上就是2020年社保有4个新变化的介绍,你们可以了解一下。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早已渗透人们,看病的医药费可以用医保报销,老年的生活费可以由养老保险提供,就连生孩子、失业或者受工伤的时候,也能得到一定的补贴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