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五种坑人话术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但不时会听说人们购买保险产品后无法顺利获得赔付,而投保人会觉得自己被坑,保险都是骗人的。其实不是的,这也只是在你买保险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且现在不少保险公司卖保险都会有一些坑人话术的,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下保险公司的五种坑人话术。
1、“我们XX险即将停售,再不买就晚了!”。怎么样?是不是老在朋友圈看到保险销售人员宣传某个险种要停售/限售/涨价,给人一种“再不上车就来不及了”的紧迫感?有些人就是在这种紧张气氛的驱使下匆忙入手,结果过了一阵子发现人家换了另一个产品,照样卖得好好的,甚至保障更全面,性价比更高,对比之下真是心情复杂。实际情况:其实“炒停售”是保险公司惯用的手段了,每逢产品更新换代或者有相关政策出台,产品要停售了,代理人的朋友圈就开始铺天盖地地宣传。很多时候这都是利用消费者恐慌的心理促进成交,割消费者的韭菜。所以面对停售信息,我们要擦亮眼睛。当然真正停售的情况也有,一种情况是由于政策调整或影响,某些产品不能再继续销售,比如一些回报率较高的年金险。还有一种情况是产品的正常更迭,有可能下架的根本就是跟不上时代的旧产品,之后会有更优秀的产品上架。实际上保险产品和手机一样,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不用太过紧张。
2、“我们这个重疾险,只要确诊就进行赔付”。很多保险代理人,不知道是专业程度不够还是为了成单无所顾忌,说话很不讲究,比如告诉消费者自家的重疾险“确诊即赔”。然后他还给你解释,比如我们这款产品呢,是只要您确诊了就可以拿到钱的,和隔壁XX家需要确诊半年的产品完全不一样!消费者一看,条件优厚,不选这家都说不过去,殊不知这就是一个大坑。实际情况:过去和现在都没有,以后也大概率不会有所谓“确诊即赔”的产品!对重疾险真正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符合理赔标准即赔”。以大家熟悉的脑中风为例,脑中风就要求要在确诊180之后才能获得理赔。不同疾病的理赔标准是由临床分期及表现决定的,具体需要查询条款才能确认,不可能业务员一开口就给你确诊即赔了。实际上我国保监会早就规定好了最核心的25种重疾,这些疾病占到了实际理赔的95%以上,所以各家重疾险不会有太大的差别。“生病就给赔”的话术承诺,其实就只是话术而已!
3、“健康告知直接打钩,没住过院就可以”。这又是一个为了签单张口就来的重灾区:买保险前大家都需要填写健康告知,有些朋友可能过去曾有一些不适,但向业务员一咨询,却得到“没住院就没事”的结论。看上去这家的投保是不是特别人性化?特别是部分在其他公司不给保的客户,很可能直接就投了。可是到了理赔时才发现,事情压根就没有那么简单。实际情况:健康告知是保险投保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只有客户如实完成了健康告知,保险公司才能正确地决定保不保,怎么保。我国有80%以上的拒赔都是由未如实告知引起的,这其中有多少是恶意骗保,又有多少是在代理人话术的忽悠下,迷迷糊糊地投保了的普通人呢?如果客户确诊了有某些病症,即使没有住院,也会在病历上留下就诊记录,这都是保险公司理赔时要核查的材料,也完全可以作为拒赔的证据。如果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将来理赔时才是真的求助无门。所以健康告知这个环节一定要重视!
4、“到期没出事返还保费,相当于送了您一份保险”。返还型保险一直是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们割韭菜的利器,特别是在过去,大家对保险将信将疑,一听说到期能还钱,就有一种“反正不会被坑”的占便宜心理。但我们买保险的本质是为了防范风险,并不是为了避免被骗,况且买的没有卖的精,如果返还型保险真能让消费者占尽便宜,保险公司为什么还会坚持做这个产品呢?实际情况:返还型保险,在同等保障的情况下,保费往往比消费型要高出一大截。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以为占了便宜,实际上是交了智商税。这种产品最终导致的无非两种结果:如果出险,我们拿着和别人相同的保额,却多交了一大笔保费;如果没出险,我们要几十年才能拿回本金,到时候钱早已经贬值。所以买保险时请牢牢记住自己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风险,不是为了省钱,更不是为了返还本金,返还保费听上去是很美好,但其实也是保险的“大坑”之一。
5、“这款产品保障齐全,从头保到脚,一站式投保”。很多人对产品本身也没有了解,又嫌弃看条款太麻烦,于是就想要找一款啥都保的产品,最好是保障越全面,越省事越好。这时代理人往往就会拿出自家大而全的产品,声称保障综合又全面,省心又放心。消费者也分不清具体条款,只知道该保的都保了,就直接投了保。实际情况:这种大而全的产品,一般也是一个大坑,它的核心就在于捆绑销售。对消费者来说,本来就分不清各种责任对应的保障应该付多少钱。保险公司将它们整合在一起,消费者就更不明白了。于是这些“全能”产品的价格经常比分开单独配置要贵上几倍,毕竟消费者完全不了解市场,只能任人宰割。另一方面,大而全的产品在条款上常有小的问题,如果盲目入手,有可能是交了买两份保险的钱,结果得到了一份保障,比如到了生病的时候才发现重疾和身故居然共享保额。
以上就是保险公司的五种坑人话术的介绍,需要的可以参考一下。保险公司合规合法经营,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保险不是坑人的。保险能在风险发生时转嫁经济负担、解决不时之需以及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如您没有商业保险呵护,建议结合潜在风险和经济基础为自己和家人规划适合的保险产品,是一种很好的体现责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