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调岗职工必须服从吗 来看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公司时,偶尔会遇到调岗的情况,这是正常现象。那么合理调岗职工必须服从吗?其实可以通过案例介绍就会明白了,具体详情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徐某在某混凝土公司工作,双方劳动合同载明徐某岗位为司机。入职后,徐某担任公司党政务部司机,负责每天接送员工上下班。因生产销售部急需司机,将徐某调整至生产销售部司机岗位,调整后薪资待遇与工作时长保持不变,但徐某每天前往单位打卡,并未到生产销售部报到。混凝土公司向徐某出具限期到生产销售部上岗的通知,表示如他逾期不上岗,公司将按旷工处理。之后混凝土公司以徐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徐某申请仲裁,但仲裁委驳回徐某的仲裁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只要有证据证明其用工行为具有正当性、合理性,且没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发生,用工行为就应获得认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申请裁决自己与混凝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是形成之诉,仲裁机构受理的只能是确认之诉,因此,仲裁机构对双方的意思自治行为无法干预,对徐某的此项仲裁请求也无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