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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大变革 2019宅基地新规定有哪些?

据悉,今年农村宅基地将会有大变革,农业部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行动,那么2019宅基地新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都知道,由于农村的土地集体性质,宅基地是无法进行自由买卖的。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意见》提出,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到2020年,农村改革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2020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

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加快村镇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整理和数据入库,完善村镇地籍调查成果,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地籍信息系统。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加强宅基地制度创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以这些方式盘活宅基地

在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前提下,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宅基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