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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楼市最新消息: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调高价格

海南楼市最新消息:近日,物价局和住建厅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要求备案后半年内不能提高价格。以下为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

《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达到预售(现售)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前,应当向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预售(现售)价格备案;已申领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表)但未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商品住宅,2017年5月1日实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工作前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销售合同或网签的,不需再进行价格备案;2017年5月1日后均应在销售前进行价格备案。

《通知》要求,各市县主管部门对项目备案价格难以进行同类同质比对或调高价格备案的,要征询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价格意见。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可按毛坯或全装修价格进行备案,2017年7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按全装修价格进行备案。按全装修备案的在申报表区分毛坯价格和装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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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据悉,今年4月22日,海南实施“全域限购”,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全都在限购范围内,假结婚、假离婚骗购等行为也将被惩戒,且不得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等方式来获得购房资格。

“全域限购”后,海南省有关部门继续打“补丁”,针对性地解决楼市中出现的新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调控力度只会更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