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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树被罚4.99亿 知法犯法遭严厉惩处

股城网注:因涉嫌违法买卖股票,前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被罚4.99亿元,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据知情人士透露,后续证监会可能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冯小树被罚4.99亿
冯小树被罚4.99亿

前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因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暴利的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罚没4.99亿元。

据《财经》记者了解,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是“没一罚一”,冯小树的本金是300万元,获利2.48亿元主要是一二级市场价差导致。据知情人士透露,冯小树买入股票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后续证监会可能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不过这仍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目前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这是首握重权的证监会发审委委员知法犯法的典型案例。即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侵犯了公众对平等知情权,也扰乱了正常水平市场交易秩序,必须严惩。”相关市场人士表示。

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透露,中央第7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审理工作,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冯小树知法犯法,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冯小树知法犯法,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中小投服公益律师王智斌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审核制的发行体制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审核制下,发审委委员手中的权力非常诱人,个别自律意识不强的委员难免会走上权力寻租的道路。相对而言,在注册制下,企业上市的门槛降低,证券市场将形成宽进宽出的局面,监管部门的事前审核权将转化为持续的监督权,这种情况下权力没有寻租的空间。”在王智斌看来,目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完善法制、规范秩序的举措。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WIND数据显示:冯小树曾任第七、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其在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参与审核35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通过了27家公司首发申请。

证监会发审委员违法,冯小树也并非首例。

2014年9月19日,第十六届中国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2015年4月,证监会通报,胡世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解除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除了监管发审委,手握重权证监会发行部相关官员违法也一直被市场诟病。

2015年6月,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因涉及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李志玲此前担任发行部处级干部多年,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财务审核。

2016年12月证监会原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接受组织调查。

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鸣律师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各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没有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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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冯小树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曾任深交所中小板部副总监,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等职务。

业内人士透露,冯小树在业务领域“口碑还不错”。《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他在不晚于1992年即进入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并就投资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进入国际证券市场的时机及挑战等话题在媒体上发表看法。

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成员,冯小树深知自身职责的重要。他曾在文章中提到,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作为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之一,对一个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及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决定着直接融资的效率以及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业务方面,冯小树对核准制下股票发审关注要点、股票发行申请被否公司情况、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创业板市场建设等均有自己的观察见诸《深交所》杂志,其中关于发审会上公司被否的九大原因在网络上传播颇广。

在《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培训文件中,冯小树建议拟上市公司关注发审要点,提高发行效率。他提到,根据证监会的工作制度,企业申报材料后有三次沟通的机会。总的原则是陈述问题时先易后难、简明扼要、有的放矢,要避免夸夸奇谈、答非所问,同时对人彬彬有礼、不卑不亢,可谓事无巨细。

这样一位监管一线的前证监会官员监守自盗,令人唏嘘。证监会发布会透露,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审理工作,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相关线索得以查实。目前案件的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披露。

《证券法》第19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对系统干部自身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厉惩处,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