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家级新区改革创新 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据中国政府网1月17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重大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互推动。高水平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释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成都科学城等创新平台活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先在新区设立科研中心、研发机构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优先在有条件的新区布局,鼓励建设主导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由优秀创新型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强化攻关,力争在重大“卡脖子”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
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支持新区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服务、维权援助、仲裁等工作力量,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支持新区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有条件的新区开展优化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用工服务试点。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政策措施,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重大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鼓励省级层面对新区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实验设备购置等予以补助,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创投、风投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区企业“双创”支持力度。
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引导新区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深入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企业技改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模式,加速向智能、绿色、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推动制造业强链补链固链,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对新区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规模。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新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专业化和创新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瞪羚”企业、新领军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探索“区块链+”模式,促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精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引导外资项目和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区与东部地区建立精准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长效机制,探索完善地区间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经济统计分成等跨区域合作机制,采取共建园区等形式深化产业合作。
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主城区与新区功能布局,推动新区有序承接主城区部分功能。提高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增强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功能,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把宜居、绿色、便利等理念体现到规划建设的各个细节,创造体现品质和文化底蕴的生产生活环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严禁大规模无序房地产开发,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支持有条件的新区创新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