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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围 国外消费回流趋势显现

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17日共同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石家庄等50个市、海南全岛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至此,全国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从37个扩展至86个及海南,覆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些地方可按照监管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这预示着未来跨境电商进口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和区域布局调整。此次扩围对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可以有效支持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李峄对上证报表示。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扩展城市的选择考虑了以下四个因素:首先是考虑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将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区纳入试点;其次是结合综合保税区开放发展要求,将设有综合保税区的部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试点;三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将相关城市纳入试点;最后是将一些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在城市纳入试点。

此前财政部等12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并发布了最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新增了92个进口商品,总清单达到1413个。包括冻挪威海鳖虾、冻牡蛎、冻扇贝、冻章鱼等居民餐桌上的海鲜类商品都进入扩围清单。

李峄分析称,随着我国进口清单的扩容、进口试点的扩大,国外消费回流的趋势将进一步显现。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重要来源。海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金额9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9%,远高于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整体增速。

对于目前进口零售火热趋势的原因,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报告分析称,一方面,进口跨境电商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不断扩展平台商品种类、完善售后服务;另一方面,物流速度不断提高,跨境网购的购物周期大大缩短,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海淘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