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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项保障措施 首个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意见出台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老年健康服务
老年健康服务

今日上午,国家卫健委在北京举行专题发布会,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意见》的印发,一是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老年健康服务的城乡、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二是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三是有利于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有序发展;四是有利于促进预防关口前移,对影响老年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

为保证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一是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此外,《意见》按照老年人健康特点和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围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个环节,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意见》还提出6项保障措施,包括强化标准建设、政策支持、学科发展、队伍建设、信息支撑和组织保障,即“六个强化”。

王海东表示,这几年我们国家重视加大康复护理工作的推进,但现有的康复和照护服务的资源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未来将鼓励一部分综合性医院转型为康复和护理机构,发挥医疗优势,延伸到居家和社区失能老人的护理,本身可以提供服务。同时,还将积极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要解决长期照护支付问题。据目前已开展试点地区的经验表明,长期照护保险能够很好地推动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能够非常好地满足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