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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浦江之光”行动 加强科创企业孵化力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浦江之光”行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7月31日在上海就此举行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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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全力落实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浦江之光”行动从持续加大对科创载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改制挂牌上市、政府引导基金杠杆作用等的支持力度,采取“一个扩大至”“两个不限于”“三个不低于”等金融措施,进一步增强便捷专业高效的政府服务等方面,共提出18项具体举措。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介绍称,“浦江之光”行动强调四个“着力”。“一是着力聚焦科创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在创新孵化、成果转化、股改规范、挂牌上市、能级提升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二是着力集成分散在各部门的政策资源和服务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制度供给。

三是着力对接科技要素和金融资本,形成与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速创新资本形成和有效循环;四是着力提升科创企业、投资机构、中介机构等的品牌效应,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发展。”

为此,“浦江之光”行动提出实现“三个一”为具体目标。即培育一批代表上海科创实力、体现上海科创潜力的优质科创企业,集聚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专业中介机构,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公平、开放的国际一流投融资生态体系。

“浦江之光”行动还出台一系列量化的具体政策措施。例如:逐步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规模扩大至100亿元等措施;“科技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50%,“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30%;金融机构为优质科创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不低于100亿元,为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再贴现额度不低于150亿元等。

“浦江之光”行动主打科技创新引领,将大力加强科创企业孵化力度。李军介绍称,主要措施包括: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主体建设科创载体,构建多核多层次科创企业培育体系;发挥产业地图引领作用,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打造“2+4”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强研发奖励、财政扶持、梯度落户等政策等。

“浦江之光”行动聚焦企业服务,将为科创板源源不断输送优质资源。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对科创企业的发掘和培育,搭建市区两级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编制企业政策扶持清单,为入库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浦江之光’行动还将实施分阶段补助模式,支持科创企业改制上市,加强对中介机构指导,提高辅导备案质量。优化合规性证明等办理流程,精准服务拟上市龙头科创企业,支持红筹回归和分拆上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主任葛东波表示。

“浦江之光”行动还将坚持产融结合突破,吸引聚集要素资源。充分利用上海金融资源集聚和产业基础扎实的优势,集聚配置全球创新资源,丰富金融产品,改善金融供给,优化融资结构,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资本市场服务。支持配合上交所完善制度体系,支持设立科创主题投资基金,吸引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和境内外专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

“浦江之光”行动强调,要力争用5年时间,将上海建设成为服务全国科创企业的重要投融资中心,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