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湖北出台措施促建筑业改革发展
湖北省住建厅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20条具体措施,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在市场规则、组织方式、招标制度、建造方式、风险管理、工程结算、用工制度等7个关键环节,聚焦改革发展难题,有针对性提出创新举措。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以上。
湖北提出,将开展“承诺在先、动态核查”审批试点,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后监管职能,非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任何单位不得拒收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严格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适时取消省内劳务资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对存在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针对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落后的情况,湖北将着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强调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则,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