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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欺诈变形 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该如何保护

电商的出现让实体店以及个各大型商场受到严重打击,没想到随着电商的越做越大,电商价格欺诈变形也越来越厉害,甚至为了利益而不惜欺骗顾客,也让大家对电商开始产生误会。

随着“3·15”临近,消费者权益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鉴于我国电商消费发展迅速,涉及这一新兴领域的买卖纠纷日益增多,日前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消费者权益纠纷审理情况及涉电商价格欺诈类案件调研情况的通报会。会上,北京三中院民三庭庭长侯军介绍,近年来,随着消费形式的日益多元化、电商平台快速普及,各种花样繁多的网购促销层出不穷,而在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由此引发的虚构原价、虚构优惠折扣等问题也频繁出现,各种新型价格欺诈案件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

电商价格欺诈变形
电商价格欺诈变形

消费升级下的新型价格欺诈

在过去的线下消费时代,消费者常在超市、商场购物,而当前的消费模式更碎片化,移动支付也愈发便捷,只要有移动网络、有智能设备就能进行购物,也有更多消费者愿意在线上渠道随时随地购物。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分别为5.33万亿元、7.18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9%和19.6%。自营、代购、秒杀,平台经营者等以互联网经济为依托的概念开始大量出现,但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实标注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也借助互联网,形式不断翻新。

侯军介绍,北京三中院检索了2015-2017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涉及电商价格欺诈类案件,筛选了其中以划线价、价格标注、价格欺诈为主题的55件作为典型案例,其中北京35件,其他省市20件。在这55件案件中,消费者均以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构成价格欺诈为由,请求经营者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

具体来说,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两类,被诉主体以平台自营店、专营店及品牌旗舰店为主,涉及天猫、京东、国美、亚马逊、1号店、当当网、苏宁易购(13.200, 0.60, 4.76%)、爱宁专卖、飞牛网等电商经营者。涉诉商品主要为日常家用产品,包含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服装家纺、礼品、食品、奢侈品等,其中以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为主,占总数的54.5%。法院以价格欺诈为由判决经营者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案件35件,占比63.6%。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部分商家借着价格促销的名头来进行价格欺诈,先涨价后降价,甚至有的商家所降价格比原本的销售价格还要高,目的只是为了提高销量,来满足自身的利益,大部分消费者对这方面辨别不清,最后落入他们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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