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服务监管要求规范 券商资管业务进入变局时刻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就《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一段时间来令券商资管行业有所预期但又心存侥幸的转折时刻,终于来临。
《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这也是目前监管文件中对于通道业务最为明确的表态。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测算,今年三季度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月均规模前五位的券商,其非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在总规模中的占比低则65.2%,高则达82.9%。由此管窥通道业务在目前近20万亿券商资管业务中的占比,“半壁江山”明显保守,七至八成或是更加接近实际情况的估计。
通道业务带来了过去几年券商资管业务爆炸性的增长,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显而易见。尽管通道业务的资金与资产大多两头在外,但“通道免责”的设想被证明只是一厢情愿。11月初,有关部门就通报了两起证券资管及基金子公司开展通道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违规或未勤勉尽责的现象,最终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法院裁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
随着“刚兑”逐渐打破,廉价通道业务赖以存在的商业逻辑正在动摇。但全行业每年数十亿通道费收入依然诱人,银行作为资金上游的强势地位又令券商作为下游机构不得不小心应承,内外两方面因素使得今年以来券商资管通道业务规模虽隐约出现了拐点迹象,但仍有所反复。
某大型券商资管风控部门负责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线券商,资管业务“去通道化”一直在议事日程上,但为了保持与上游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券商很多时候也是骑虎难下,独立“戒断”通道并非易事,而该意见稿的推出有望提供强有力的外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