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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订呼声再起 经济新常态下劳工的利益保障

有企业界人士认为,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困难等规定不利于保护企业利益,有失公平、公正。劳动合同法修订呼声再起。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面临结构调整,流动性用工增加等新常态,正在考验劳动合同法施行效果和修订方向。

今年11月,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称,“重点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使用,切实推动相关行业以及小微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济新常态的另一个突出表现为新经济模式出现。

共享经济的平台企业用工中,兼职者大量出现,流动性用工同样大量增加。如何界定兼职者与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在考验《劳动合同法》加强灵活性的修法要求。“目前我国有两三千名劳动法律师,他们在给企业做大量培训,企业为什么需要培训?

就因为企业认识到了劳动法律的重要性,认识到了违法的高成本。”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刘诚告诉记者。一些公开数据显示,部分城市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取得了显著成绩。比如今年7月,湖北省宜昌市宣布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

劳动合同法修订呼声再起
劳动合同法修订呼声再起

同月,西安市公布全市己建工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3%。广东省人社厅2015年1月公布,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7%。今年9月的公开数据显示,浙江省台州市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其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8%。

河北省今年3月表示,到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达96%以上。“实际上,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差不齐,大中型企业劳动用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但建筑、餐饮、酒店、服务等员工流动性强的行业,以及中小型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河南省某地级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国家统计局每年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2015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43.9%、41.3%、38%、36.2%。2015年,华中农业大学对分布在14个省份的1000多名农民工进行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调研。

记者得到的这份调研报告显示,60.4%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有40.6%的农民工签订了书面合同,且只有30.8%的农民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立法机关的调研显示,有的企业一年签四次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便于解雇员工。”刘诚说。

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架构下,资本灵活用工的本能需求再次凸显。记者采访的多位劳动合同法领域学者认为,应该逐步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使用,限制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达国家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常态,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打破‘铁饭碗’。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采取了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的用工形态。”刘诚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甚至认为,定期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劳动合同。经济新常态下,以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出现。

知情人士介绍,目前与劳动合同法修订有关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是否将新经济模式下的灵活就业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唐鑛介绍,共享经济催生了P2P(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的用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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