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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监管回归职能本位 过半券商评级出现下调

在引导资金“脱虚入实”、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环境下,从券商评级到新三板业务,证监会、股转系统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似乎正在越来越严厉,监管部门所扮演的角色也正在越来越多的“回归本位”。

券商监管回归职能本位
券商监管回归职能本位

“史上最差”券商评级出炉

过半下调方正连降7级

7月15日,证监会发布券商2016年分类评价结果,在参评的95家券商中,A类36家,占比37.9%,较2015的67.4%大幅下降29.5个百分点;B类共51家,占比53.7%,较2015的31.6%提升22.1个百分点。2016年58.9%的券商评级出现下调。

根据评价结果,95家券商中除海际证券于2015年未有评级之外,其余7家评级上调,31家评级维持不变,56家评级下调,下调占比超过50%。其中AA类券商从2015年的27家减少至7家;A类券商从37家减少至28家,中信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等大型券商均由于业务开展不合规导致评级下调。

评级提高的有7家,分别是光大证券、华西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华宝证券和银泰证券;持平的有29家;调降的有58家。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兴业证券等7家上市证券公司分别因经纪业务、两融业务和新股发行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其中6家公司由去年AA级降为BBB级,方正证券由A级降为C级。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兴业证券表示,对于券商而言,评级结果的下调意味着风险标准提高,检查次数增加,业务扩张受限,创新业务试点资格受影响以及多缴保护基金,有被动分级要求的客户可能面临流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元以上时,AAA、AA、A、BBB、BB、B、CCC、CC、C、D等10及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75%、1%、1.5%、1.75%、2%、2.5%、2.75%、3%、3.5%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

长江证券则表示,分类评价结果是对过去一年的评价。分类评价结果会影响风险资本准备金计提标准和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同时也是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的审慎性条件,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风控指标新规弱化分类评价结果对风险资本准备计提系数的影响,提升了评价结果作为判断公司综合经营能力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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