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系统化调整 券商风控迈向精细化立体化管理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在有效施行近10年后,将迎来一次系统化的调整。取而代之的,是包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在内的,更加合理有效、全面立体的风控指标体系。
昨日,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在明确上述内容的同时,结合证券行业发展新形势,改进了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了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并进一步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办法》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这意味着,包括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在内的表外业务也将纳入杠杆控制,券商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也进一步拓宽。同时,流动性指标也被一并纳入监管范畴。
这是《办法》自2006年7月实施以来的首次系统化大修。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创新发展的深入,近年来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风险类型也日趋复杂,现有风控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管理需要。修改后的《办法》提升了券商风控指标的持续有效性,更加体现了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修订涉及六大主要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介绍,《办法》此次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则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具体而言,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六方面主要内容:
第一,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
《办法》将券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要求附属净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净资本规模;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过程,不再对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产品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