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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业评级试行稿或年底公布 对转型会产生积极影响

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公司行业评级工作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经济参考报》记者6日从多家信托公司处获悉,经过两轮的征求意见和会员大会的表决投票,《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稿”)已表决定型。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试行稿将之前的四大类12个子项调整为四大类11个子项,删除了“产品自销规模占比”一项,并且增加了风险管理能力的权重。业内专家预计,试行稿或将在今年年底的信托业年会上得以正式公布,虽然部分细节仍存争议,但对行业转型会产生积极影响。

信托行业评级试行稿
信托行业评级试行稿

记者获取的信息显示,信托公司行业评级体系简称“短剑”(CRIS)体系。其涵盖四大板块、11个指标的内容,包括资本实力板块、风险管理能力板块、增值能力板块、社会责任板块。按照规划,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的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评价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协会公布的数据为准,而其中最重要一点是,评级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发布,而这将对消费者的行为和信托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试行稿本着简单易行的思路,将信托公司划分为A、B、C三级。其中,大于等于85分则评为A级,小于70分则定为C级,中间为B级。在各评级指标打分方面也增加风险管理能力板块的权重。具体为资本实力板块、风险管理能力板块、增值能力板块、社会责任板块分值由此前征求意见稿中的30分、30分、30分和10分,分别调整为28分、36分、26分和10分。

对此,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试行稿较初稿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对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包括修改个别指标的基础值和目标值、细化风控指标、提升了风险管理能力类别指标权重等。

“这次列出的四大项11子项,包括净资本、资本充足率等,基本都是公开可查的数据和定量分析,提高了可操作性并降低了人为主观性。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由之前的30分提升至36分,成为权重最高的板块,这表明监管部门充分引导信托公司重视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强化核心竞争力的塑造”,袁吉伟说。

事实上,有关信托公司的评级早已启动。2010年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银监发[2010]21号,对2008年版本的监管评级做了进一步修订,但在评级结果的应用上还不是非常明确,没有严格和信托公司业务资质挂钩。为此,银监会近年来一直在考虑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和分类指引,并于2014年8月份向各家信托公司发出了征求意见稿。

北京某知名信托分析人士表示,信托业一直以来缺乏一种有效、权威的评价体系。此次由行业协会主导的行业评级意见稿有望填补这一空白。“尤其是评级结果向社会公开这一点影响巨大,充分展示信托业日渐趋于成熟和自信。”

信托业协会明确表示,由于首次开展行业评级工作,将采用先期试行的方式推进。对此,上述知名信托分析人士表示,采用先期试行的方式或许意味着试行稿未来将有较大的调整空间。但他也直言,“新修订的部分指标过于严苛,对中小信托公司业务开展将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