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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一体化产业禁限措施:北京东西城区或合并(2)

四大功能区或调整

以城六区作为一个区域整体来统一部署产业“负面清单”,在北京尚属首次。

在8月24日北京市发布的2015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中,将此前划分的四类功能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改为三类,按照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这三类功能区来确定禁限产业目录。

也就是说,在新版目录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合二为一,统称为城六区。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蒋力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城六区普遍存在着功能过多、人口聚集、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是大城市病最为集中的区域。

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北京市便实行了区县功能定位分类指导区域发展,将全市国土空间确定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比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和石景山等5个区确定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作为首都政治、文化、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的最主要载体;朝阳、海淀、丰台3个区则作为“城市功能拓展区”,承担外向型经济服务功能。这一功能定位后来也历经调整。

2012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了上述四大功能区的边界范围。比如,将石景山区划为“城市功能拓展区”,合并调整后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仅包括东西城区。

但空间规划调整后的北京,四大功能区仍然是“肥瘦不均”,尤其表现在首都核心功能区和城市拓展区上,这6个城区集中了过多的功能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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