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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为大气污染防治打气 百亿资金下拨11省份(2)

不仅是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同比呈现明显下降态势。74个重点城市分别下降13.9%、19.4%、9.1%。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大气十条”),明确了五年内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为落实“大气十条”要求,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地区解决突出大气污染问题。

据了解,2013年,中央财政划拨5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山西获益。2014年,中央财政划拨9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大区域10省份,除了上述6省份,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支持。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河南省与上述10省份一起,得到中央财政支持。

除了不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宽专项资金覆盖面外,对于地方政府的考核制度改革,也成为推动地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利器”。

今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其核心就是要把生态政绩考核纳入干部考核管理体系中,并逐渐健全为制度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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