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调研15试点城市 房产税开征或择机出台(10)
如果开征房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即使在分散登记模式下,房产税的立法程序也完全可以随时启动。
“无论是统一登记还是分散登记,房屋登记管辖都遵循属地登记原则,地方登记机构完全掌握当地房屋登记的有关数据资料,各地方在统一登记前也已经具备了征收房产税所需要的登记数据条件。”佟绍伟介绍。
上海、重庆两地于2011年已分别试点开征房产税,“彼时两地远未达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条件,但同样也具备了征收房产税的条件”。卢静介绍。
当然,也有说法是重庆和上海的房地产税存在征收面窄和征收税率低两个问题。
但即使是扩大房地产税的征收面和提高征收税率,对房地产市场影响也还是有限。
佟绍伟算了一笔账,假定房地产税收征收采取全面征收,税率定为1%的较高税率,最直接的影响是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下降幅度为房地产税率和资金贴现率的比值。按照现在贴现率为5%计算,我国房价将有1%÷5%=20%的跌幅。考虑到通货膨胀,中低收入税率的折扣,以及房地产税收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带来的房地产的升值,我国房地产实际价格跌幅在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