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将免征营业税 民营医院看病可用医保卡
今后,我国将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多种对社会办医的有力措施,而其中与百姓最有关联的无疑是“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措施》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医保定点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此外,规范各类医疗收费票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规定的发票,均可作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证。
在维护公众权益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引导参加医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