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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磅表态:允许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

经济下行趋势未见改善,对于潜在风险较高的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贷等,近期监管层均表态防范这些行业的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发文指出不得对平台公司的在建项目盲目抽贷、压贷;也允许在确保贷款五级分类的前提下,对开发贷适当展期。

房地产开发贷款
房地产开发贷款

2014年5月,监管层对地产风险的判断是“房地产贷款质量比较稳定,但一些风险苗头开始显现”。(见《财新周刊》2014年第19期“地产融资风险漫坡”)2015年5月,监管层的整体判断为“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房地产金融风险有所上升”。

近期,银监会高层在一季度经济形势内部会议上指出,在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方面,要加强防范房企资金链断裂风险,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现金回流情况,在确保贷款风险分类科学准确的前提下,允许对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

经济下行期,企业资金链问题凸显,银行的支持尤为重要。5月中旬,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还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要求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存量融资需求,不得对在建项目盲目抽贷、压贷、停贷。

据相关部门研究,今年的房地产开发贷中,资质较弱的中小房企违约增多,异地房产开发贷款不良率上升明显。(见财新网“银行业一季度新增不良1400亿,超去年增幅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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