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自爆案一审 宜家退3.9元购物款并赔偿4万多元
宜家一款水杯发生自爆,导致消费者当场被炸晕,脸部各个部位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为此,该名消费者向法院提起上诉并向宜家索赔,近日有关宜家水杯自爆案一审判决,宜家退3.9元购物款并赔偿4万多元。
根据此前报道得知,2016年6月20日凌晨4点左右,消费者王女士起床到厨房,将常温水倒进从宜家购买的斯黛纳玻璃杯里,刚把水杯端到嘴边准备饮用,没想到水杯突然爆裂,王女士被当场炸晕失去知觉,当她醒来时,发觉嘴角疼痛欲裂,伸手一摸,满手沾满了鲜血,吓得她赶紧到医院包扎。
经诊断,王女士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由于唇内伤口较深,缝了4针,受损门牙实行RCT+冠修复。王女士表示,自受伤至今共就医12次,又因产生了失眠、焦虑、惊惧等症状,数次寻求心理辅导。无法正常工作,且相貌受损严重,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今年4月份,宜家水杯自爆案一审,双方就杯子质量问题进行辩证,原告认为玻璃杯爆炸后的玻璃碎片有锋利边角,存在不合理危险,属于质量缺陷,而宜家一再强调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交了资质认可证书和产品合格证。
最终,经法院审理认为,水杯自爆案一审判决宜家退3.9元购物款并赔偿4万多元,包括医疗费7115.16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1200元、误工费20000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但王女士对水杯自爆案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会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