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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游” 消费者还要受罚?

国家旅游局25日发布提示称,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游客参加“不合理低价游”也要受罚?此事引发公众质疑。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出如此提示是因为有些游客贪便宜选择低价游,反过来助长了不法企业。市场监管下狠手,必须依靠游客配合。那么,新规存在哪些普遍性疑问?在实际中能否落地?

焦点1

『不合理低价游』如何界定

“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如果300元游香港不合理,那多少算合理呢?”北京市民杨女士表示困惑。

不合理低价游
不合理低价游

上月底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中列出了“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等5种行为。记者采访旅游企业和基层旅游管理部门发现,这样的界定标准在实际中很难执行。

记者查询中国旅游协会等部门搭建的“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考平台”发现,从北京出发到哈尔滨及雪乡5日旅游参考价格应在2000元~3000元之间,但携程网上一款类似产品最低报价仅为1199元。按照界定标准,这款旅游产品是否应该被认定为“不合理低价”?携程网客服人员表示,这个报价包含了正常旅行费用,属于“纯玩0购物”行程,不是低价游。

旅游业内人士认为,“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价格参考平台”的指导价与实际市场存在脱节的情况。指导价里包含的景点、交通等费用相对僵化,并且很多价格都处于波动状态,指导价的真正作用还不大。目前,还有不少地方并未出台指导价格,公众没有判定价格是否合理的依据。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张伟强教授表示,目前,如何界定“不合理”缺少科学合理的手段。业内人士认为,管理“不合理低价游”是主管部门职责所在,不该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连执法部门都难以界定的“不合理低价游”,本身就处于信息接受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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