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问答正文

青岛买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最佳答案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3、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用户头像太史昆鹏擅长 理财 领域问答
其它答案

1、还商业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可以提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款,一年可以提取1次,每次可以提前上年度的还贷金额。

2、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1次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办理1次转账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内需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3、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1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

用户头像蹇嘉玉擅长 期货 领域问答

最好到当地银行咨询问清楚。

用户头像表文光擅长 社保 领域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