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司研究正文

9券商股票质押大增遭核查 部分存在业务定位不清

监管部门近日向各券商下发了《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下称“通报”)。通报称,近期,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指导相关证监局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券商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券商股票质押存在业务定位不清,盲目追求利益;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等问题。

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

对此,相关证监局将依法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交易所将依规采取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等自律管理措施。

现场检查发现五大问题

通报称,总体来看,被检查证券公司均制定了股票质押内部管理制度,对尽职调查、业务决策、授权、资金用途管理、回访等作出了明确安排,要求合规风控介入。但个别券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有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定位不清,盲目追逐利益。个别证券公司仍将场内股票质押交易当作一项交易性业务看待,忽视了信用风险管理,甚至将前期的股市上涨视为新一轮业务机会,抱着侥幸心理承接其他证券公司审核未予通过的项目,盲目追逐利益。

二是有券商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股票质押的第一还款来源应当为融入方的生产经营现金流入,处置担保物一般是经协商无果后采取的最终手段,且由于相当部分担保物为限售股或者减持受限股票,处置难度更大、周期更长。但个别证券公司仍简单按照一定质押率确定融资金额,对融入方信用评估、还款来源、资金流向等把关不严,大量新增以受限股为标的的质押。

三是有券商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个别公司部分项目的评审结果为“有条件同意”,但后续是否落实了相关条件不明确;个别公司未按新规要求制定质押率设置标准,质押率设置较为随意。

四是尽职调查不完备、甚至缺乏尽职调查。个别公司对于展期项目没有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有的项目尽职调查缺少拍照、访谈记录等必要留痕,有的访谈笔录缺少访谈对象签字,尽职调查的有效性、真实性存疑。

五是有券商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公司对于资金用途的跟踪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对于资金从专户划出,但未划入融资方名下约定账户的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发现。个别公司仅以电话沟通进行贷后管理,且未见沟通记录留痕,难以保证贷后管理效果。

部分券商或被暂停股票质押业务权限

通报称,上述问题反映出相关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完善。对此,相关证监局将依法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证券交易所依规采取暂停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等自律管理措施。

通报要求,针对核查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各证券公司要引以为戒,认真自查整改,清醒审视业务定位,落实股票质押自律新规的各项规定,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具体来说,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券商要高度重视、理性展业。各券商要清醒认识、理性评估股票质押风险,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重新审视业务定位,不能盲目扩张业务规模、忽视风险管控要求。

其次,券商要学习领会。各券商高管、业务部门、合规风控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股票质押自律新规,搞懂搞透,严格执行。

第三,券商要严格落实整改。各券商要严格按照股票质押自律新规,对照梳理自身业务管理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加强对尽职调查、资金使用跟踪、存续期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执行力度和风险把控,加强对融入方的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估,关注生产经营等第一还款来源,切实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避免风控措施流于形式。

监管将继续加强对场内股票质押的监管与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展业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管控缺失等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