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问询微芯生物 问询涵盖了七大项41个问题
4月23日晚,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对微芯生物科创板上市申请审核问询函的问题与回复,整个问询涵盖了七大项41个问题,涉及股权结构、核心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风险因素等诸多方面。
上交所首个问题便关注微芯生物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微芯生物招股说明书披露,XIANPINGLU直接持有公司6.1625%的股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和海德鑫成分别持有公司3.4816%、3.4816%和2.6157%的股份;
同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的初创团队持股平台海粤门、员工持股平台海德睿博和海德康成分别持有公司6.3712%、5.5048%和4.2459%的股份,合计持有及控制公司31.8633%的股份,故微芯生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XIANPINGLU。
在此背景下,上交所要求微芯生物结合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和海德鑫成的合伙协议约定,说明XIANPINGLU能够对海德睿达、海德睿远和海德鑫成进行控制的原因;并补充披露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与签署日期,说明XIANPINGLU在无任何权益份额的情况下能够对海粤门、海德睿博和海德康成进行控制的原因;同时要求微芯生物说明公司的控制权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否稳定以及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等多个子问题。
在核心技术方面,上交所则聚焦相关技术细节。微芯生物招股说明书披露了相关研发管线图,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按照新药上市或临床研究申请的适应症,修改研发管线图中相关信息,应包括具体病种类型、病种阶段及是否为联合用药;同时根据全部候选药物的实际情况确认研发管线图的研究进展状态的准确性,并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章节的披露一致。
与此同时,根据药品海外授权情况,上交所还要求公司在研发管线图中增加一列披露发行人拥有的药品商业化权利区域。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也是监管关注焦点。据披露,微芯生物报告期内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以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公司将海粤门作为流动资金贷款的受托支付对象,由借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给海粤门,海粤门在收到贷款资金后将相关款项转给公司。
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微芯生物说明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十四个问答的要求进行了相应整改,并说明具体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