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股份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今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中飞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峰与粤邦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32%,以23.26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粤邦投资。同时,杨志峰与粤邦投资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8,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59%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粤邦投资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粤邦投资持股比例为6.832%,实际拥有公司24,800,00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粤邦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朱世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粤邦投资和杨志峰因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大股东王珏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与自然人王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以16.6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强,总转让价款为226,440,000元。
同时,王珏、李念奎与王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王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46%)、李念奎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815%)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王强行使。
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王强向王珏、李念奎支付定金当日起算,至下述情形中孰早发生之日止:双方对解除或终止表决权委托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终止文件;标的股份已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全部过户至王强先生名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王珏、李念奎对授权股份进行依法处分,或授权股份因被执行等司法程序不在为王珏、李念奎所有,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王珏、李念奎名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