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连发六道监管函 剑指保险机构违规投资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连发六道监管函,剑指保险机构违规投资。共涉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保险机构。
具体来说,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不规范、股票投资执行控制不严格、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投资决策机制不完善等四个问题。
对此,依据相关规定,银保监会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责令公司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业务和股票投资业务进行全面整改,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和股票投资;责令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业务决策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执行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公司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委托投资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和内部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对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责令公司对委托投资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整改,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委托投资业务;责令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业务决策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执行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公司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开展通道类业务、让渡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职责、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等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对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不得新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不得新增受托管理第三方保险资金;责令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完善内部制度及运作机制,合规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公司应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限额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超限额投资单一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监管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等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责令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应增强合规风控意识,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加强内部风险管控等有关机制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与监管报告义务,合规审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业务;公司应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投资团队人员不足、未按规定开展投后管理等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责令公司制定详细方案,对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补充投资团队,持续加强投资能力建设,强化投后管理,建立以风险管控为主导的全流程投资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强化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完善关联交易识别及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报告和披露有关投资情况;公司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资金运用制度不健全、投资管理部门未保持独立、股权投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现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责令公司对资金运用工作进行整改,期限为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股权投资业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明确资金运用各岗位职责,保持资金运用的内控健全性与运作独立性,完善投资业务运作机制,强化投资全流程合规管理;公司应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银保监会,银保监会将视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