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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港交所IPO新规: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可上市

据2018港交所IPO新规显示,今年4月30日港交所将会正式接受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这也是港交所IPO新规下的最大亮点。那么,港交所IPO新规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港交所IPO新规发布:

据悉,港交所要求,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赴港上市时,最低预期市值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同时,港交所针对这类公司提出,建议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且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2018港交所IPO新规
2018港交所IPO最新消息

同股不同权制度指的是,允许同一份额股份拥有不同的投票权,这种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创始人在融资过程中,不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对于“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监管问题,港交所表示,已提出了“额外的上市规定及股东保障措施”,包括:上市后不得提高不同投票权比例;同股同权股东必须占投票权的10%;重大事宜必须按“一股一票”的基准投票表决;加强披露;加强企业管治等。

随着重大新规的先后出炉,实际上也意味着两地证券市场也将开启新的发展征程。多年来,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港股市场,长期采取同股同权的一元制模式。在实际情况下,一元制模式有其有益之处,起码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公平性的原则,而一股一票、同股同利的投票形式却一直沿用至今。

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同股同权的一元制模式,同样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实际情况下,同股同权模式可能容易遭到扭曲,而一些大股东可能会利用绝对的持股数量达到干预股东大会的目的。除此以外,在同股同权模式下,却阻挡了一批长期采取同股不同权形式的企业上市,而因制度缺乏包容性,两地证券市场也因此错过了不少巨头企业的回归。

如今,从CDR新规到港交所IPO新规的先后出炉,实际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两地市场的包容性在不断增强,而在市场包容性不断增强的背景下,不仅仅利于巨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回归,而且还能够利于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与吸引力,降低优质企业流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