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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禁入证券市场 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罚款30万

证监会官网披露,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孔德永、赵薇禁入证券市场5年措施。同时,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赵薇夫妇禁入证券市场5年
赵薇夫妇禁入证券市场5年

2017年11月9日晚间,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万家文化(已更名:祥源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黄有龙、赵薇、赵政、孔德永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赵薇拟以30.6亿元控股万家文化,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6000万,借款约15亿元,拿还未到手的万家文化股票质押融资再获得约15亿元。

这意味着,赵薇方通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50倍的杠杆,撬动了一家市值约100亿元的上市公司。杠杆比例高达51倍,上述异常交易受到监管部门关注,2017年2月28日,万家文化便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随后赵薇夫妇与万家文化的交易终止。

证监会处罚告知书显示,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处罚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其间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

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此外,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并且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