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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分家”再添一例 麦迪科技实控人财产分割

前有梦洁股份,近有唐德影视,今有麦迪科技,A股市场今年以来因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东甚至大股东“分家”的事已有不少。不过,以麦迪科技为例,即使实际控制人夫妇“分家”了,他们仍可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进退。

麦迪科技实控人分家
麦迪科技实控人分家

麦迪科技今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宣布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康和严黄红的通知,获悉翁康和严黄红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麦迪科技主要经营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CIS)系列应用软件产品和临床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并于2016年底上市,翁康为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

最新公告显示,目前,翁康直接持有麦迪科技24.3768%股权,同时其通过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0856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4026%股权,上述股份皆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此前,严黄红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17年半年报显示,两家股权投资机构WI Harper INC Fund VI Ltd、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分列麦迪科技第二、三大股东,分别持有13.10%、11.27%股份。

据今日公告,10月13日,翁康与其配偶严黄红协议离婚,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翁康拟将直接持有的1972.8万股麦迪科技股份中的771万股转至严黄红名下,翁康通过苏州麦迪美创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维持不变。由此,翁康合计持有麦迪科技的股权比例由24.4026%降至14.8758%,严黄红则持股9.5268%。

“分家”不“分权”,维护上市公司稳定是第一要务,翁康、严黄红经友好协商,达成相关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还注明,如果严黄红不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将书面委托翁康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时,授权翁康按意愿进行表决。

同时,这是一份五年之内不可撤销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告称,上述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股票过户完成后立即生效,且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至于翁康于2016年年底在麦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严黄红表示,作为翁康的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