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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记者8月30日从发改委获悉,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
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

发改委指出,尽快落实降价措施。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省(区、市)的门站价格原则上要同步等额降低。各地要抓紧开展工作,结合门站价格降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降低下游用户用气成本。

发改委要求,推进天然气公开透明交易。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积极进入天然气交易平台交易,所有进入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由市场形成。

另外,发改委提出,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并要认真落实非居民用气降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