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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上市规则迎巨变 两类情况或触发“终止上市”

记者发现,昨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双双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对目前交易所交易的基金或产生一些影响。综合来看其中最大变化是“终止上市”程序更为细化,重点是两类情况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

基金上市规则迎巨变
基金上市规则迎巨变

第一,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显然,已经出台相关交易新规的分级基金或再迎来上市新规。)

第二,除分级基金以外的其他基金持有人少于1000人,且在6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若这一新规执行,将对不少上市交易基金产生影响。目前沪深交易所的这一征求意见稿是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在2017年7月2日之前反馈。

在了解新规之前,先了解下上市基金包括哪些?类型上有分级基金、ETF、LOF、封闭式基金等。类型则涵盖了货币、债券、股票、指数、QDII等大类。

目前大概有708只上市基金(各类型分开算),占全部基金比例约11%左右分级基金将迎上市新规5000万以下触发“终止上市”程序从最新的基金上市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来看,重点是针对迷你分级基金上,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

以深交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17年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显示,为了加强分级基金监管,防范分级基金市场风险,对分级基金设置更为严格的终止上市条件。增加“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份”作为分级基金终止上市的触发情形,并对分级基金触发终止上市情形后预留十个交易日的观察期。

同样,上交所相关规定也有这一条款,“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持有人合计少于1000人或者规模合计低于5000万份,且在10个交易日内未消除的”或触发“终止上市”程序。

究竟哪些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和子份额合计低于5000万份?大约有14只。不过目前距离一季度末已经有两月时间,其中一些基金的规模已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