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下文规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行为
央行网站5月19日消息,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六部委制定、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同时,六部委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其中,《管理办法》所称尽职调查,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调查,而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记录相关账户信息。
《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部分个人和机构有一定影响。
从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于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绝大部分为中国税收居民,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开户体验影响不大。如果上述个人和机构前期已经开立了账户,7月1日之后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时,大部分情况下无需进行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来确认。
对于7月1日之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极少数不能确认的需要个人和机构配合提供材料。《管理办法》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