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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下月提请审议 年内正式出台概率加大

《证券法》修订草案将在下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下月召开的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具体召开时间未最终确定,但从当前准确情况来看应在中下旬,届时常委会将审议多项重要议题,《证券法》修订草案便在其中。

证券法下月提请审议
证券法下月提请审议

从释放的多个信息来看,此次上会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与两年前“一读”版本有较大修改,或不再涉及新股发行注册制相关内容,同时,或更加完善了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丰富了多层次股权市场的内涵,强化了投资者保护,为混业经营下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留下制度空间,以及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的打击处罚力度。

证券法的修订之路

早在2013年就被列入立法计划的《证券法》,3年多来的修法之路可谓艰辛。2015年4月21日,《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亮相,该修订草案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确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等,当市场期待“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荡,让立法前景变得不再明朗,《证券法》的修订安排向后推迟。

2016年3月份,全国人大2016年的立法计划中,《证券法》修订再次被列入其中,随后也明确将在12月份上会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终于有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不料,《证券法》修订却“爽约”。

多次“爽约”的背后,是证券法起草组的多次立法调研,知情人士表示,当前证券法的许多内容已经难以完全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不仅证券发行管制过多过严,直接融资比重过低,而且证券跨境发行和交易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不能适应市场创新发展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需要。特别是2015年年中的股灾,暴露出监管和法律方面的诸多漏洞,需要全盘考量,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证券法》进行修订。

所以,在总结证券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证券法起草组参考借鉴境外证券立法经验,先后赴各地开展调研,此次拟递交的新版《证券法》修订草案更加全面、更为完整。

有分析称,因改动较大,此次上会的新版本更像是“一读”,所以没有依从惯例在“一读”和“二读”之间向市场公开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一般来说,法律修订需经过“三读”,即三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证券法新版修订草案的“一读”召开时间为4月,若不出意外,一审之后,全国人大应公开经过完善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一个月后,适时安排二次审议工作。除4月外,年内还会召开4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完全可以覆盖修订草案的“二读”和“三读”,从时间安排来看,年内正式出台《证券法》的概率较大。

不过,从立法机关审慎修订《证券法》的思路和过往来看,一切皆有变数,还需等待全国人大2017年的立法计划才能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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