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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所落实“保险+期货”试点 或将双向扩容

“保险+期货”试点品种数量和规模今年将双向扩容。记者了解到,“保险+期货”作为期货市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2017年春节刚过,各家交易所就争相抓落实了。

保险期货或将双向扩容
保险期货或将双向扩容

大商所近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座谈会。郑商所也将于3月举办“2016年保险+期货试点结项评审会”,部署2017年“保险+期货”工作。上期所正酝酿以橡胶期货为试点,启动“保险+期货”项目。

所谓“保险+期货”试点,全称为“价格保险+场外期权+场内期货”试点。为了探索农产品价改和服务“三农”,2015年大商所推动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首创了“保险+期货”模式。

截至2016年,大商所已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安徽省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包括9个玉米试点、3个大豆试点,共计投保大豆3.45万吨、玉米16.65万吨,保费总额2648万元。

郑商所也有10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试点品种为棉花和白糖,项目覆盖8个省(区),其中包括云南、新疆和湖北3个省(区)的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记者发现,从2015启动试点至今,“保险+期货”已连续两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保险+期货”为何能获得市场和政策层的双层认可?

在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看来,“保险+期货”模式很好的适应了农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农业补贴形式改革的迫切需要。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做好相关试点的组织、推动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合约规则、市场结构,为试点的进一步推广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大商所座谈会上,来自中国太平洋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以及浙商期货、南华期货和新湖期货等参与试点项目的金融机构代表对未来试点工作提出了建议,具体为:将价格险和产量险结合起来,推出收入险试点,实现对农民收入的综合保护;建议财政资金适度进入,探索适合国情的补贴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业价格险,对进出场时间等探索更加灵活的处理方式;对相关机构给予税收、许可等方面的支持;尽快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推出玉米、大豆等品种的场内期权,降低风险对冲成本;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客观认识“保险+期货”等。

在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看来,经过两年多的试点,“保险+期货”的业务流程基本走通,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试点的保费水平较临储费用体现出一定的成本优势;通过衍生品对价格下跌风险进行分散,改善了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财政补贴总额可预定,资金运作公开透明,易于审核和监督等。

其实,资金来源一直是“保险+期货”推动中的关键问题。现有模式下,资金主要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农业部以保费补贴的形式,一个是交易所给期货公司的补贴。

新湖期货副董事长李北新对上证报记者说,初步判断,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保费总额将超过2016年,相关的补贴也可能会增加。而且,随着试点的扩容,模式可能进一步完善升级。